今我来思(1/2)
“时间过得真快啊……”
李易程望着台上那对喜气洋洋的新人,感慨着。
新娘是他们的高中同学。很多年前,她还穿着宽大的蓝白校服,趴在课桌上抄沉确的数学作业。如今穿着婚纱,挽着另一个人的手,站在鲜花和灯光中,笑得眉眼弯弯。
沉确也看着台上。
“是啊。”她说。
她总觉得高中没有过去多久。还在午后的第一节课,大家都困得睁不开眼。一下课,却又全醒了,争先恐后地往外跑,声音闹得整层楼都听得见。
那时候,他们烦恼的是作业、月考和明天要不要早起。谁也没有认真想过,将来有一天,身边的同桌同学会在许多人面前郑重地说,要与另一个人共度余生。
仿佛只是在那堂漫长的课上打了一个盹,再睁开眼,大家便已经长大了。
不过,既然有人结婚,那也就有人失恋。
年后,沉确约了蓉蓉吃饭。
蓉蓉是她初中同学,名字里带一个蓉字。那几年班上的人都喜欢看武侠小说,书在课桌下面一本接一本地传,偶尔被老师没收,过几天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。也不是谁起的头,开始有人喊她“蓉蓉”。
至于为什么不叫“蓉儿”,那就和她前座的男生有关了。
他胆子是真的大,是班里面最调皮捣蛋的,但成绩不错,所以老师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他最喜欢看金庸,又最喜欢郭靖,但他比郭靖鬼头鬼脑多了,有一回在班里神气又霸道地说:“蓉儿是我叫的,你们都不许叫。”
当时给沉确肉麻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。于是她侧过头看向同桌的蓉蓉,蓉蓉本人脸都红了,低着头不说话,但嘴角是翘的,抬眸,往那男生身上看一眼,烫着了似的,很快又收回,过了一会儿,又偷偷看一眼。
那时候的喜欢就是这样。又傻,又单纯,连交作业的时候,作业本挨在一块,都能让人悄悄高兴好几天。
后来他们读高中、读大学,各自工作,一路走了许多年。大家提起其中一个,仍会自然而然地问起另一个,就像郭靖与黄蓉本来就应该永远在一起。
那天晚上,两个人吃完饭,沿着街边慢慢散步。
天气还是很冷。
但和老同学见面的心情是热切的,两个人喝了一点酒,蓉蓉说起同学间谁变化最大,谁读书时不起眼,如今反而最有出息。她说着说着便笑起来,沉确也跟着笑。
手机就是这时候响的。
蓉蓉掏出手机,翻开盖,低头看了一眼,忽然愣住了。
沉确起初没有留意,仍往前走了几步,才发现身旁的人没有跟上来。
她回过头。
蓉蓉站在原地,手里仍握着手机,整个人一动不动。
沉确走回去:“怎么了?”
蓉蓉没有回答。
过了一会儿,她抬起头,眼睛红得厉害,眼泪毫无征兆地落了下来,大颗大颗的。
沉确吓了一跳,伸手扶住她:“出什么事了?”
蓉蓉的手很冷,手指一直在抖,像是连手机也快拿不住。她张了几次嘴,才终于说出话来。
“他要结婚了。”
“谁?”
她没有说出名字。
沉确却突然知道了。
手机上的短信很短。那个人说,自己下个月结婚,想了很久,还是觉得应该告诉她。以前的同学大多会去,如果她方便,也请回来喝一杯喜酒。措辞客气而周全,没有一句不妥当。
沉确怔了怔:“你们……”
蓉蓉没有说话,卸了力一般,坐在马路沿上,她捂住脸呜咽着,眼泪从指缝涌出来。
他们是一年前分开的。
没有争吵,也没有谁做过对不起谁的事。只是一个想留在上海,一个想回老家发展。大城市五光十色,处处都好,可他总觉得自己在这里没有着落。
他们为这件事谈过许多次。
蓉蓉不愿意回去,也知道两个人长久分隔,感情迟早会淡。最后是她先说了分手。
那个人沉默了很久,答应了。
他们就这样体体面面地分开,各奔东西。蓉蓉仍旧上班、吃饭,偶尔与从前的同学见面。有人笑着提起他,揶揄:“你和你那个靖哥哥什么时候结婚呀?我红包都准备好了。”她便笑笑含糊过去。
她以为时间久了,一切自然也就过去了。从前的事,最多不过是大家口中的几句玩笑。
可是现在,他要结婚了。
沉确一时无言,她看蓉蓉哭得满脸通红,眼泪止不住地掉,脸两侧的头发都哭湿了。
“他说过的……”
沉确坐在她身边,蓉蓉忽然抓紧了她的手,抬起那张满是泪痕的脸,双眼红透。
“他说他这辈子,只会爱我一个人。”
往事历历在目,第一次牵手,第一次约会,第一次亲吻彼此的脸颊,当时近到能听见对方的心脏怦怦跳,两个人的掌心全是汗,却谁都不舍得松开,彼此许下地久天长的誓言。
沉确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。她并没有谈过恋爱,“我会爱你一辈子”“我们要永远在一起”“海枯石烂”“爱你一万年”……这样的傻话,她也未曾听过。她只是想,或许他说那句话的时候,的确以为自己一生只会爱这一个人。
可这样的话,此刻说出来并没有什么用。
街边的人来来往往,商店的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。沉确只能抱住蓉蓉,任她伏在自己肩上哭。
又是一年匆匆过去,沉确偶尔也会想,如果当年继续把书读下去,自己如今会在哪里。
也许还在学校。博士论文写到一半,每日抱着书往返于宿舍与图书馆。她应该是不会再出国了,她发现自己骨子里还是恋家的。
她也想过做编辑,或者翻译。
在英国时,她认识几个在网上替外国电影翻字幕的人。没有报酬,几个人熬夜分工,译完以后,署名只在字幕最后很快地闪过去。沉确觉得他们很酷,也曾兴致勃勃地说,自己以后说不定也可以做这个。
可惜她的外语实在算不上好。
即使出了国,她也没有多少练习英语的自觉。遇见从国内来的人,便像见到亲人,拉着人家说个没完。那一年她也贪玩,背着包到处跑,几乎把欧洲走了一遍。语言不通便用手比画,实在不行就拿出随身的电子词典,查几个词给人看。她会说的每一种语言都只有一点,问路、买票、道谢,再多便露馅。
法语反而是她说得最好的一种。
她在法国住过一段时间。那段日子过得很好。
想来,那时真是不识愁滋味,觉得将来很长,什么都来得及,读书来得及,工作也来得及,走错了路,还可以重新再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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